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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賴士葆將可能提出推翻釋字748公投!
就在剛剛,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與愛家公投領銜人三人組(游信義、曾獻瑩、曾品傑)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請見賴士葆臉書)

賴士葆在記者會中表示,或是目前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的民進黨立委若是?同性伴侶法?立法不效率,不排除於2020總統大選綁公投提出推翻釋字748號之公投。

並再提出司法院大法官兼院長許宗力應請辭,許大法官以一人主觀思想凌駕於765萬一票一票投出來的民意,違反民主國家本質。———————

以上內容不帶入個人觀點與情緒,盡量客觀描述記者會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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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喊而已啦,就算是真的,同運團體沒辦法教育人民?|||接下來可精彩了|||公投修改後變得跟小學生投票一樣動不動就公投是腦子破洞哦|||保守派加油堅決反同!堅決反同!|||等等!釋憲結果應該不能公投吧?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B5釋憲是屬於憲法位階很難動搖|||B5公投是制訂法律不是制訂憲法,所以和憲法牴觸無效。|||B5可以試試看重新釋憲,其實結果還是一樣,大法官還沒換人|||請問有新聞連結嗎?|||B6B7感謝解釋,想說明明公投不能變更領土及修改憲法。|||問題一:憲法之所以成立的基礎是?Ans:人民問題二:大法官只能針對什麼解釋?Ans:憲法條文問題三:小明制定了一條規則,小華解釋的版本與小明的意思相違背,小明因此做了自己的解釋版本,請問到底該採用誰的解釋版本?Ans:(請作答)所以大法官做出違背人民意志的解釋,是正確的解釋?那假設大法官釋憲做出極端解釋,人民也得乖乖吞下去?例如:某大法官做出憲法解釋,殺人無罪那大家就盡情殺人吧|||B11崩潰ing比喻也太爛了|||B12噗噗反駁不了就開始說爛?敢不敢指出你覺得的問題啊?|||但小華要是大法官|||賴士葆到底是怎樣他反同反了十年了吧看以前紀錄就知道了==還要推翻釋憲唉可悲如果照他這樣說美國英國的同婚是不是也要推翻?|||b11你真的有去看公投10.12案主文還有釋字748號解釋文全文嗎?你如果仔細看,會發現釋字748就說:現行婚姻章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意思是說,現在的民法本來就是違憲的,因此公投第10案主文,本來就是違憲的,我自己的看法是:讓這一案成案的機關,有明顯瀆職的疑慮,應徹查。然後,公投第12案的主文,背後的意思你有看懂嗎?第12案是建立在:釋字748號沒有說同志族群應該怎麼締結婚約,我不管,你們自己討論這個基礎上因此,第12案跟第14案,就是在討論要用專法呢,還是用民法規定呢?結果是:有7百多萬人同意用專法讓同志族群締結婚約。我看不出來大法官的釋憲文跟人民的意志有違背在哪裡,你要知道的是公投第10.12案,都是建立在748號文: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這一個說法上。意思就是:在748號解釋文出來的那天,同志族群在台灣就是可以結婚的。你討論一整年的公投案,都只是在討論同志族群的婚姻,該"用什麼方式規範"而已。|||B9賴士葆臉書有影片喔|||問題一:憲法之所以成立的基礎是?Ans:人民問題二:大法官只能針對什麼解釋?Ans:憲法條文問題三:小明制定了一條規則,小華解釋的版本與小明的意思相違背,小明因此做了自己的解釋版本,請問到底該採用誰的解釋版本?Ans:以大法官解釋為解釋。結案。大法官做出違背人民意志的解釋,是正確的解釋?今年的公投案主文,沒有一案是討論同志不能結婚,討論的都是"同志應該用什麼方式結婚"而人民的選擇是:同志不要用民法結婚,要用專法。那假設大法官釋憲做出極端解釋,人民也得乖乖吞下去?目前7.8百個釋憲文,沒看到有什麼極端的啦,有的話也廢除了。不然反同方就去提重新釋憲吧|||b17謝囉,看到笑出來www|||B14B18在邏輯證明上只要"找得到"能使關係成立的情況,"存在性"就可被證明了並不是以"實際存不存在"'為充要條件所以用實際上"還沒發生"當反駁論點,顯然有問題你以大法官不會做出極端解釋作為理由中間就已經偷渡"forall"的概念了(forall大法官都不會做出極端解釋)要證明"forall"的難度比"存在性"高多了更何況你根本無法證明"forall"懂?|||b20好啦,你看看大法官怎麼講ㄅ|||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Dcard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CC8A8E66F1EB5A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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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lux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